在外科加護病房,一定會遇到重大外傷病人,處理過程常需要跟時間賽跑,壓力很大,難度極高。而這類病人最終的結果往往大好大壞,有時努力之後把病人拉回來,之後順利轉出加護病房,會覺得有成就感;遇到病人拉不回來時,會覺得很可惜,如果當時的評估及處置能再多注意,或許情況會不一樣。
處理重大外傷病人時,很重要的是要有"分期處理"的概念,外傷致死常常發生在以下描述的三個時期其中之一,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致死原因,診療與處置的重點也不同。
第一個時期是剛受傷的前面幾分鐘: 此時期的死因主要源自嚴重的大腦損傷、高位脊椎損傷、呼吸道阻塞、心臟破裂或是大動脈破裂,在這個時期,醫療處置對上述嚴重受傷的病人能做的其實不多,預防意外發生是減少此時期的死亡率的唯一方法。
第二個時期是到院後幾個小時內: 這段時間病人的主要死因是硬腦膜下出血、硬腦膜外出血、氣血胸、實質器官破裂(肝臟或脾臟)、骨盆骨折或其他出血。所以處置的重點是尋找出血點並積極止血,以及給予足夠的血品及輸液。這個時期的病人如果突然血壓下降,應對病人全身上下重新評估,因為此時要優先考慮的是之前處理過的出血點是否有再出血的狀況,或者病人是否有之前沒有注意到的出血點。應優先使用輸液及輸血來維持血壓,而不是使用升壓劑,因為敗血性休克在這個時期不是最優先的考量。
第三個時期是受傷後數日之後: 此時能存活的病人,出血相關問題通常是穩定下來了,病人的主要死因是敗血症合併多重器官衰竭,因此處置重點是提供病人高品質的重症支持照護。當這個時期的病人如果突然血壓下降時,要優先考慮敗血症,此時應優先使用升壓劑來維持血壓,並考慮及早調整抗生素。
彷彿七年前的狀況重現,作者所書寫的內容一一在腦中閃過,回想起來歷歷在目,當時在加護病房外的等待,頻繁來回醫院及家裡處理臨時事務,在醫院外的馬路旁親人借給的汽車裡怎麼也無法入睡的假眠時刻,一週之內必定經歷過醫師作者所寫的狀況,我的親人是高速公路車禍的頭頸部傷者,當日午後三時許送醫急救後在第8日清晨近五時逝世,親人逝世後最為令我傻眼的是處理此次案件的國道公路警察的說詞,「你為什麼要放棄救治傷者?」這不由得讓我想起第一天負責處理急救的醫師,及當天在加護病房口主治醫師認為再來的處置都對病人幫助不大,目前的狀況非常不理想....., 想到這裡,不禁感佩台灣極優質的醫療環境及優秀的醫療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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